第三百七十七章 交易(2 / 2)
日后,刘金晔要坐苍云国国主之位,绝对不能与丁烈为敌,不然的话,危矣。
刘金晔不愧是皇子,仅用这么短的时间,便抛弃了与丁烈间的仇恨。
刘金晔能做到这些,并不代表着其他人也能做到。
孙鹏和白天歌,自然不可能因为丁烈呵斥便直接离开,那样的话,他们太没面子了。
更何况,这具混沌龙尸,他们是怎么也不会放弃的。
只要得到混沌龙尸,他们便可借助龙血,蜕变己身。
整个灵武大陆,对于龙族,认知极深。
各大种族之,当属龙族的战斗力最强,肉身也是冠绝万族,可怕至极。
龙血,是蜕变肉身的最好媒介,算是王朝势力的天骄人物,也希望能得到龙血,进行蜕变!
王朝的天骄为什么百国天骄要厉害?因为他们无论是凡体出身,还是特殊体质出身,都可以得到宝血浸泡,哪怕体质再不堪,也会成长为堪霸体的存在!
这是在修炼资源的碾压。
相之下,百国天骄,幼时能有药液浸泡十分奢侈了,更别说宝血了。
苍云国内的万妖山脉,存在着大妖,一般人根本不敢进入其,如何能取得宝血?
一般的妖兽,提炼出来的妖血,用处本不大,多是用于祭器,或者炼药。
用来提升肉身的话,是根本不可能的。
像丁烈这种,以苍云神蛟的宝血蜕变,再加天辰血棺相助,最后又是用神凰之血涅盘,可以说是非常奢侈。
起码来说,在百国境内,恐怕只有一些国天骄才能有这样的待遇,但也达不到丁烈的那种程度。
毕竟,不管是苍云神蛟的宝血,还是神凰之血,都是经过血老的提炼,乃是最为纯粹的宝血,所蕴含的力量自然不可同日而语。
在无数种宝血之,当属龙血最为珍贵!
算是白天歌和火莲公主这种级别的天骄,也只是侥幸见过几次,但也没有资格去拥有。
那种东西,只属于那些最为惊人的天骄。
像火莲公主和白天歌等人,虽然在别人眼风光无限,但若是放到王朝之,也只能算是一般的天才,并不是多么的瞩目。
不然的话,他们也不会在这次一个百国秘境内出现。
真正强大的天骄,根本不屑于来这种‘穷乡僻野’。
所幸这一次,在秘境之,得到了惊天的造化,更是找到了这具混沌龙尸!
所以,他们是如何也不打算放弃的。
得到了这具混沌龙尸,他们便能在各自的王朝,耀眼绽放,拿到无荣耀!
“南兄弟,可否借一步说话?”
白天歌飞了来,远远对着南小天抱拳,友好的说道。
南小天却是看都没有看白天歌一眼,静静的站在丁烈的身后。
被无视之后,白天歌倒也不觉尴尬,转头望向丁烈:“丁兄。”
丁烈挑了挑眉,“有什么事说吧。”那平淡而又敷衍的语气,让白天歌心微微不满,但一想到事成之后所带来的利益,便没有了不爽,轻声道:“丁兄,我想与你做笔交易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