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六十二章 食宿(1 / 2)
话说那漕运总督兼凤阳巡抚朱大典和督师杨嗣昌商议一定,便清点人马,一路向温县奔去。
那温县位于怀庆府城东南五十里左右,距离修武县城百二十里,距离孟县六十里。
此地既不像孟县那般当河津之要,又不如怀庆府那般控扼周围州县,军事意义倒不甚重要。
朱大典携麾下标营及李重镇、杨御潘、牟文绶、张士仪一干人等万余人行了两日,第二天下午就远远望见了温县的城墙。
“军门,我们进城歇息一下吧?”眼看着天色将晚,红日欲坠,凤泗总兵杨御潘不由上前请示道。
官兵先是倍道兼行一日一夜,行进了一百里。
好容易歇息了一晚,结果第二天一大早又被派来袭击孟县的敌人,连续两日又,行进了百里,士卒都有些疲惫了。
“如此也好,只是一则士卒不能入城,以免扰了百姓;二则大伙修整一晚以后,明天一早必须及时出发,以免误了军机。”朱大典犹豫了一下,不由约法三章道。
“好说,好说!”杨御潘、李重镇、牟文绶、张士仪一干人等闻言不由连忙保证道。
原来按照明朝制度,官兵在内地行军,应该由路过的州县提供食宿。
而作战时的粮饷则由朝廷统一筹划,督抚负责调用。
只是如今官兵在内地作战,究竟算作行军还是算作作战,却是一笔糊涂帐。
所谓“闻弦而知雅意”,既然前面见了县城,朱大典如何不知众人心思?
其实,如今大明治下天灾人祸不断,州县留存本又不多,一般州县哪有富裕?
至于朝廷,若是有粮有饷。那崇祯皇帝朱由检前一段时间又何必号召官员纳捐,闹出来武清侯李国瑞之事?
是以如今督抚上任之初,第一难能之事,便是筹集粮饷之事。
别人如何筹措粮饷,姑且不论,单这漕运总督朱大典却是近水楼台先得月。
他是谁呀?
他是漕运总督!
从江南输往北京顺天府的粮食一应由他经手。
要说贪污受贿、上下其手他朱大典素来不甘人后。
但是若说让他截了漕运的粮草挪作他用,再借给他十个胆子他也不敢。
虽然如此,朱大典潜心研究了一些时日,到让他发现了一个“发财”的办法。
原来这漕运粮食多是南方各地缴纳的赋税,需要汇集在一起以后才便于起运、中转。
既然粮食需要汇集在一起,那么大明朝廷就顺势在大运河沿岸建立仓储,便于储存和支兑。
其中大运河沿岸的淮安、徐州、德州和临清四座城市皆建有仓储,寻常储米百万石以上。
朱大典便利用职权之便,先是上书朝廷,申请调用部分储粮充作练兵发饷及军粮之用。
等到朝廷同意以后,他便先拖欠士卒饷银,直到粮价高涨的时候再调出粮食发卖支饷。
如此一进一出,便能赚取其中差价数千两,颇得“囤积居奇”之要。
就这样,朱大典既能够中饱私囊,又能够维持住麾下兵马,堪称“商业奇才”。
如今这“商业奇才”领着一群小“商业奇才”,望着前面的温县县城,两眼放光,如同发现“商机”一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