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三章 鸣冤鼓(2 / 2)
张顺借机唱道:
“此何鼓?”
“鸣冤鼓!”
“有何冤?”
“没有冤!”
“我何罪?”
“不甘死!”
“河水决孟津,百姓尽饿殍!不闻官府救灾一粒米,但闻朱门宴罢酒肉臭。发如韭,剪复生;头如鸡,割复鸣。吏不必可畏,小民从来不可轻。”
初唱之时,饥民还有手舞足蹈,鼓掌和之者。等到张顺唱到“河水决孟津,百姓尽饿殍”的时候,饥民便安静了下来,甚至有人开始跟着唱了起来。歌者越来越多,歌声越来越大,直震得那县令屎尿直流,臭不可闻。如是则三。
唱罢,张顺高声大呼道:“今坐等饥饿是死,举大事亦是死,等死,死国可乎!”
“可!”这时候饥民情绪早已调动起来,哪里有不允之理。
“此贼是否该杀?”张顺又抓起县令,高声问道。
“杀!”“杀!”“杀死他!”“杀死这狗官!”顿时,群情激愤。县令挣扎着试图辩解,喊了几句,直接淹没在饥民的高呼声中。
张顺将其弃掷于地,递刀与张三百说道:“三百兄弟,请为天下杀此贼!”
张三百接过刀来,看着满场的百姓高声大呼,哪里敢拒绝得了,只得狠下心来,双手握起大刀往下一剁,却是将那县令的脑袋一刀斩了下来。那县令失了脑袋,鲜血像烟花一下喷射而出,把旁边的张三百淋了一头血。
张三百摸了一把,面目显得更加狰狞,然后举着砍头的鬼首大刀,向围观百姓炫耀。当然,也有同时向张顺示威的意思,以表明张顺强迫自己纳投名状的不满。
张顺见了眼睛一缩,心想:这厮好大的力气,看他那粗暴的手法,恐怕连皮肉带颈椎一起斩断了。当然,同时对张三百这种幼稚的行为,并没有太大反感,反倒觉得自己捡到宝了。
等到张三百炫耀完毕,张顺上得台上,抬手示意,台下众人顿时鸦雀无声。张顺见状满意的说道:“如今狗官已死,余恶亦不可留,我已经为诸位除去首恶,余恶请诸位自为之!”
“而今我张远来到孟津,一不为财,二不为权,三不为色,只为了替天行道,铲除不公。现如今我命人放粮两日,凡孟津饥民皆可领之,每人五斗。若有意跟随我等替天行道者,发放家属粮食两石,其本人则跟随我等而去。”
“领粮之前,需纳投名状,以示与官府狗贼势不两立。一会儿我命人带来官府恶吏帮凶及牢中凶犯,请诸位论之。无罪者,当场释放;罪轻者,当场杖之;罪大恶极者,请诸位自行杀之,然后始能得粮!”
言毕,张顺便命赵鱼头带领百十来人,负责甄选犯人,开仓放粮,招募壮士及维持秩序等事宜。